莱芜六部门联合整治露天烧烤
无证经营烧烤一律取缔
2015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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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8日讯 (记者 于鹏飞)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秩序,打造文明、整洁、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近日,莱芜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六部门发出《关于依法取缔市区露天占道烧烤的通告》,决定依法取缔市区露天占道烧烤。
  记者从通告中了解到,2015年8月13日至15日,市区所有烧烤经营业户要自行整改,全部进入室内或院内经营,严禁占用街巷、广场、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资源进行露天经营、占道经营。
  从2015年8月16日开始,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资源进行露天经营、占道经营的烧烤经营业户依法予以取缔,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相关设备;对无证无照经营、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烧烤经营业户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相关设备;对超标排放油烟的烧烤经营业户强制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相关设备。
  通告规定,市区所有烧烤经营业户要依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在店外摆放烧烤设施、落地招牌,严禁当街宰杀活体动物,严禁占道摆卖烧烤食品,严禁污染环境、噪音扰民。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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