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小知识
2015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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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山东省物价局的相关要求,山东省开始试行居民阶梯电价,2014年7月1日起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有多个房产证明(宅基地证)的住宅,且共同使用一块电能表的,认定为合表居民客户,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2015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合表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涨0.0081元,即低压用电每千瓦时0.555元,高压用电每千瓦时0.501元。
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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