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
涉及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等
2015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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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18日讯(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刘洪磊) 根据记者18日从聊城市编办获得的信息,市政府决定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其中涉及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等。 
  据介绍,在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实施机关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两项,分别为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食盐定点生产、碘盐加工企业许可;实施机关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有3项,分别为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为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有两项,分别为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关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的有两项,分别为内资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批、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实施机关为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实施机关为证监会的有3项,分别为期货公司设立审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证券金融公司设立审批;实施机关为保监会的有两项,分别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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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再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33项 市县共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县级实施
  据聊城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市政府还决定削减行政审批事项33项,其中,取消14项、下放17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1项。
  取消的14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项目有两项,分别为钾矿肥、磷矿肥项目核准及水泥项目核准;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涉及全省性及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的行政许可的一项,为全省性及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属于行政许可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认定;涉及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业务的核准非行政许可审批有7项,分别为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债务重组业务的核准、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债权转股权业务的核准、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股权收购业务的核准、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资产收购业务的核准、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企业合并业务的核准、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企业分立业务的核准、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跨境重组业务的核准;属于行政许可的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属于行政许可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下放的17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全部为市县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此次全部下放到了县级实施,市级不再保留。分别为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农业植物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变更(换发),水域、滩涂养殖审核,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水产苗种检疫,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
  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属于行政许可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调整为行政权力。
  本报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刘洪磊 
聊城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项
  此次,聊城还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分别为原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实施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中“热电站: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项目,改为由市经信委实施;原来由省民政厅实施的涉外涉港澳台养老机构、省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变更许可、注销许可等3项,改为由市民政局实施;原来由省侨办实施的华侨回国定居条件审批改为由市外侨办实施。 
  据聊城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还同时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作部分调整。调整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保留行政审批34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5项。市编办负责将调整后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聊城机构编制网站公布;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同时调整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本报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刘洪磊
本地明显没有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列入清单
  针对此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聊城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6月,省政府审改办组织编制了《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387项。其中,市级实施104项,县级实施46项,市县均可实施237项。要求各市结合实际尽快确定市级、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征求省政府审改办意见后,按规定程序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7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2015年第一批省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决定2015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35项,其中,取消16项、下放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7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7项;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0项;将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转为行政许可;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
  该负责人还表示,聊城市按照《通用目录》调整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将17项市县共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县级实施,市级不再保留。另外,对《通用目录》中涉海洋海域等本地明显不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列入市、县(市、区)行政许可目录清单。
  本报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刘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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