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有望抢滩消费金融
2015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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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张影强表示,互联网企业掌握了个人的信用、消费等基本数据,同时,涉足互联网金融也有成功的经验,因此,它有条件和能力成立消费金融公司。
  张影强表示,目前,部分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了自己的银行,因此,它有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基因和能力。成熟的互联网企业也有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为其成立实体公司创造条件。此外,消费信贷目前才刚刚起步,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对互联网企业来说也有足够的吸引力。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我国消费金融行业市场总额达510多亿元,贷款余额460亿元。共服务客户560余万,行业运行整体平稳,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互联网企业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总体上得到国家的鼓励,不过考虑到风险问题,因此,前期的推动相对会更加谨慎一些。   (傅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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