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不扫门前雪,淄博尚无法可依
部分城市罚款千元,淄博至今未罚一例
2015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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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刘光斌) 在部分城市,个体经营业户等责任人不清扫门前积雪将面临处罚。然而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淄博城管部门至今未对此种行为进行处罚。
  随着近日多地普降大雪,雪后清理成为热议话题。天津、南京等国内许多城市的城管部门纷纷上路,巡逻检查个体经营业户等沿街单位对“自扫门前雪”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于签订相关扫雪责任书但不清扫,或者拒不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和商户,按照相关市容管理规定,处以最高千元的处罚。
  “自扫门前雪是自己方便,他人方便的事情,应当予以鼓励。这样可以减轻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最大效率地清除积雪,防止雪后摔倒、车辆打滑等情况发生。”市民张先生认为。
  然而这一措施在淄博施行却存在制度上的困难。“目前城市管理基本上是各地区独立立法,淄博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清扫门前积雪的相关责任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城管部门也不能对各沿街单位和商户进行强制规定,更没有对不清扫门前雪的行为进行过处罚。”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对于城管部门向多数沿街商铺推行的“门前三包”制度,其中虽有负责在责任区内的环境整洁规定外,并未对积雪等清理作规定。“门前三包更多是城管部门与业户之前签订的协议责任书,是一种呼吁。”市城管部门这位负责人说,淄博市正在探索城市管理的立法,是否会将自扫门前雪列入违反处罚的内容,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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