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
没有相关补偿政策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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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市中区人防办的一名李姓负责人。就共青团路全封闭施工对临街部分商户造成的影响,该负责人承认,确实会对商户们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但与拆迁安置的补偿不同,国家相关方面没有人防工程的相关补偿政策,因此没办法补偿商户们的损失。
  就商户们对人防办在施工前未提前通知的质疑,该负责人表示,正式施工的15天前,他们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相关路段施工通知,并且在施工路段贴了纸质通知。至于为何没能更早地通知商户,该负责人解释称,市里批复工程现在动工,他们只是按照相关批复来安排工作的。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认为,由于地下人防工程属于公共利益项目,受损商户获得相应补偿的难度较大,“除非是商户们受到了直接损失,而间接损失不太好界定。”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孟宪强律师则表示,从侵权责任法来看,即使是政府工程的人防工程,对周边商户造成了损失,也应该进行赔偿,“难点在于如何证明损失大小,不过可以通过每年交的税来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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