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不可滥用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山东鲁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君妮说,界定物业进入业主家中是否侵权,关键看物业公司开门维修水阀的行为是不是必须实施。虽然《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但是,这种权利不能被滥用,否则将会过犹不及、适得其反。若水阀损坏造成的漏水很严重,且不及时维修将会给邻居造成财产损害,那么物业公司入室制止漏水并不构成侵权。当然,这种进入他人房屋的行为,最好是有见证人在场,必要时可采取全程录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