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公款宴请违规发津贴
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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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7日讯 12月4日,德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公车私用、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公款宴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方面。具体通报如下:
  德城区特殊教育中心违规设立“小金库”并发放加班补助问题。
  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德城区特殊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校长李俊荣,副校长王福良分别违规从单位设立的“小金库”资金中领取加班补助9000元。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德城区纪委分别给予李俊荣留党察看二年、王福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齐河县祝阿镇坡赵社区党政管理服务中心书记车广发等6人违规公款宴请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5年9月9日,周三中午,车广发在中午的公务接待中饮酒,并邀请5名工作人员陪餐,陪餐人员都饮酒且陪餐人数超出规定要求。齐河县纪委给予车广发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5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祝阿镇党委在全县通报批评;对祝阿镇党委分管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餐费由相关人员承担。
  武城县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子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武城县房管局以加班费等名义,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33.13万元。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武城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子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津县农机中心原党总支书记明万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2年2月,明万金在离任夏津县农机中心党总支书记一职后,违规将该单位一辆公务用车带走归个人使用至2014年6月。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带车专项清理期间,明万金未及时纠正错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夏津县纪委给予明万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占用车辆依规处置。
  庆云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崔成芳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崔成芳自2009年8月离岗后,长期占用庆云县交通运输局的一辆公务用车归个人使用。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庆云县纪委给予崔成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占用公车。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5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抓敢管、勇于担当,打好作风建设这场持久战和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敢于监督、敢于执纪、敢于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落实。对顶风而上、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向社会全面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本报记者
康博新语 
  近日,交警部门对康博大道上的信号灯杆上加装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倡议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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