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肇事逃逸找亲戚顶罪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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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7日讯(通讯员 赵建磊 封吉伟 记者 杜雅楠) 11月24日晚,阳信县滨温路行驶至商店街北三棉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次日“肇事者”就来到阳信县交警大队自首,不想这位“肇事者”竟是嫌疑人找来顶替的“替罪羊”。
  11月24日22时许,滨州阳信交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滨温路行驶至商店街北三棉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撞在路边树上,电动车倒在路边,受害人已经死亡,轿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民警随即对现场肇事车辆进行查询,得知车主为宋某。民警立即赶赴其家中进行抓捕,却没有找到宋某的踪迹。
  23日,阳信县的张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自称是22日晚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嫌疑人。民警经询问发现,嫌疑人张某对事故现场的描述疑点重重,存在顶替嫌疑。于是民警对张某讲述了交通肇事逃逸不但要承担事故责任,而且要被刑事拘留,后果严重者要判刑。对其讲解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后,张某最终承认宋某酒后开车致人死亡,来顶替宋某的违法事实。办案民警随即将藏在家中输液醒酒的宋某抓获。
  经讯问,宋某对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事发后,宋某为逃避酒驾责任,遂驾车逃逸至现场3公里外,并打电话让张某驾驶肇事车辆返回至事发现场帮其顶替。张某证实,24日晚,自己接到宋某电话与其接头后,张某驾驶宋某的肇事车赶到事故现场,恰巧看到值班警车从远处开过来,慌乱中,天黑路滑,张某又将肇事车撞到了路边树上,遂弃车逃逸。张某弃车逃逸后又找到宋某,两人经商量最终由张某来顶替宋某的违法事实。
  目前,嫌疑人宋某被交警大队刑事拘留。张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证词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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