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的价值观要清晰起来
2016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作出专项部署。这个意见在治理实践上的很多部署,但比起治理实践,还有必要注意价值层面的变化。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林林总总,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也有很多,但说到底,是城市管理的价值偏离。从管理主体来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共权力及其延伸部分的强制性被过度放大,这使得管理往往压倒服务,对公共秩序的维护变成了不由分说,拒绝周全和审慎,对人不耐烦,对生活百态不耐烦。
  冲突和矛盾呈现得足够多了,办法也想了不少了。小的方面,一些地方搞出了鲜花执法、围观执法、敬礼执法、眼神执法;大的方面,城管扩权,委局合并让城管变大,大城管体制,等等。这些“方法论”的探索有其价值,问题是,“方法论”需要“价值观”来牵引。如果城市管理的价值不清晰,所谓的“亮点”只会是零零星星,既不稳固,也难持久。
  “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前段时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一句话。“为人民管好城市”,这是此次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里的一句话。以前城市管理的种种乱象,根由就在于很多时候城市管理不是为人民而是为权力管好城市;很多场合,“人”不是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是成了“打击点”和“爆破点”。
  具体到城市管理上,大致可以这样说:如果真正为人民,执法就不会排斥谦抑和克制,它会照应到人的生活现实;干净、秩序和生活的关系不会是剑拔弩张、两极对立,而是保有合适的张力和宽容度。(摘自《晶报》,作者肖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