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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一户一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
(一)居民家庭用户以4口人为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年用水量增加36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区间量保持不变。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用户,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供水营业厅办理认定手续,供水企业应向用户提供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二)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水价,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45元。
(三)进一步加大户表改造工作力度,为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3元。
对学校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
(一)对于独立采暖用户,由居民家庭用户向燃气公司提出取暖用气认定申请,经燃气公司确认并现场核实认定为“独立采暖”用户。居民用户对燃气公司认定有异议的,可报所在地主管部门裁定。燃气公司应向用户提供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二)居民家庭用户以4口人为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增加36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区间量保持不变。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用户,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燃气营业厅办理认定手续,燃气公司应向用户提供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三)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按2.59元/立方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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