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
锅炉提前改造可拿高额补贴
2016年03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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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6日讯(记者 殷萍 通讯员 于泳) 今年黄岛区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所有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或改造使用清洁燃料,提前完成改造,还能享受高额补贴。
日前,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制定专门的淘汰燃煤锅炉实施方案,对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任务的单位,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补贴范围包括《黄岛区2014-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淘汰计划的全部燃煤锅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2014年4月30日前建成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现有燃煤锅炉直接淘汰,改为集中供热或使用电、天然气、轻质柴油的,每蒸吨补贴8万元。现有2蒸吨/小时(不含)以上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锅炉的,每蒸吨补贴4万元。在3月31日前完成,给予100%补贴;4月30日前完成,给予90%补贴;5月31日前完成,给予80%补贴;6月30日前完成,给予60%补贴。截至6月30日仍未完成的,环保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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