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十年了,一听拆迁想反悔
青岛中院送法进社区,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2016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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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雷锋,送法进社区”法官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场。 时满鑫 摄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时满鑫) 听说转让的宅基地房屋即将拆迁,补偿很高,65岁的孙女士坐不住了,认为反正房屋还没过户,想要反悔。法官告诉他,虽然法律不保护将宅基地房屋转让给非本村人,但是只看眼前利益,单方面毁约并不道德。9日,青岛中院十余名法官送法进社区,为许多市民解答各种法律问题。
  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青岛中院的十余名青年法官到辽源路街道佳木斯路社区为居民开展“学雷锋,送法进社区”法官志愿者服务活动。
  现场,今年65岁的孙女士向法官咨询宅基地房屋转让的问题。据了解,十年前,还是村民的孙女士将她名下的宅基地房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市区的张某,但是一直没有过户。近期,风传转让的宅基地要拆迁,至少一万多元一平方米。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房买卖是非法无效的,孙女士想单方面毁约。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给非本村农民,即使双方签订合同,法律也不予以保护。但是,如果只看重眼前利益,单方面毁约肯定是不道德的。”法官建议她找买方商议,对于房产增值部分,能否予以部分返还,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再由法院依法确定。
  当日,100多名群众来到活动现场,法官们为50多名群众解答了婚姻、继承、房屋买卖、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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