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20人百余万
2016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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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张爱英) 三十多岁的青年宋某私刻假印章、编造假项目、伪造假合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20余名群众理财,使投资的群众血本无归,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自2010年12月至2014年底,犯罪嫌疑人宋某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私刻某国家机关印章,编造入股某国土局虚假投资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赚取高额利润,伪造虚假合同协议书,以二分、三分、五分、一毛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骗取20余名群众资金100余万元后挥霍,至今无力偿还。现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诈骗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已被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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