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财产诉讼上保险
济南保险业推广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2016年05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判决赢了,钱没要回来”,这是很多财产纠纷案件都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牵扯其中的老百姓最怕的事。如何预防对方转移、隐匿、变卖财产,避免出现以上问题呢?日前,记者从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济南多家保险公司现已开发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产品(以下简称“诉讼责任险”),既可以做好财产保全,还可以承担错误保全的责任和损失,相对于传统保全方式,还有着手续便捷,费用低廉,风险小等多项优势。
诉讼财产保全的重要
不亚于打官司本身
所谓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以切实执行,及时、有效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法律规定,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有关债务人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据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民商诉讼案件已达700万—800万件,其中涉及财产保全的占比30%—40%。2015年民商诉讼案件再创新高,达1009.78万件。诉讼财产保全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证了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保障措施。
有业内专家指出:“其实只要涉及到财产的案件,最好都做财产保全,尤其是相关保险保费这么低廉的情况下。因为打官司本来就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如果判决有利于你却得不到实际赔偿,那么之前你或者你公司付出的所有等于零。我觉得,诉讼财产保全工作的重要性不亚于打官司本身,所以我建议,只要涉及到财产的诉讼官司,最好做财产保全。”
省钱便捷是硬道理
保险保全优势明显
济南作为山东政治和经济中心,民商诉讼案也不在少数。在此情形下,济南保险业开发引进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这个新险种,据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统计,目前,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渤海财险等保险公司都开展了这一业务。相比其他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具有偿付能力强、手续简单、信誉度高、成本实惠等优势。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在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后,只需支付很少的保险费用就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保全担保,并实现三方共赢。对于保全申请人而言,可以破解执行难、法律白条的情况,同时减免因败诉或执行过程中的保全错误、担保责任的赔偿;对于被保全人而言,保全错误造成损失,可得到便捷合理的补偿。此外,据记者了解,目前济南辖内几乎所有法院都认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作为保全担保的一种新兴方式,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了风险。
日前,济南A公司与B公司在买卖合作中产生纠纷,A公司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起诉,为防止被申请人B公司逃避、隐匿财产,特向该法院申请财产保全。A公司通过多方面比较,没有选择传统的担保方式,转而尝试了投保诉讼责任险来提供担保。A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提供担保,只需要提供案件材料,出单也很快,1小时就能拿到保单和保全凭证。其他的保全方式手续比较繁琐,自己拿钱进行保全的话50万的保全金额起码要拿15万。比较来比较去,投保诉讼责任险既便捷又不会造成经济上的负担。”
“我们保险公司赔偿能力强,运作规范;对于财产保全无需申请人提供同等价值财产,不收押金及保函费,保险费率低。最重要的是,手续简便易行,当日即可出单。此外,如果被保全人反诉,保险公司可以配合积极应诉。”太保财险济南中心支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出现财产保全申请未得到法院同意的情况,被保险人可以在保单签发后30天内申请解除本合同,保险人退还全额保险费。财产保全申请得到法院同意、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不得退保。
保全错误不鲜见
这个损失谁承担
每年这么多民商纠纷案件,“因保全错误判赔”案也并不鲜见。根据调查显示,2012年至2014年,全国约2000万件民商诉讼案件中“因保全错误判赔”案件约有100件左右,因此保全申请人需要对被申请人就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这意味着,一旦出现“因保全错误判赔”,原告就需要向被告赔偿因保全错误造成的被告的损失。据太保财险济南中支相关项目负责人介绍:“如果你选择了传统担保方式,那么一旦出现‘因保全错误判赔’,你只能自己赔偿被告的损失,但是如果当时选择了投保的诉讼责任险,这一损失由我们保险公司埋单。”
记者从诉讼责任险条款上找到这一险种的保障范围,明确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因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经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太保财险济南中支相关项目负责人总结道:“可以说,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诉讼责任险,相当于是为财产保全上了‘双保险’,既起到了保全的功能,一旦遭遇保全错误判赔,保险公司还将承担相关的赔偿。”
(财金记者 季静静 通讯员 苏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