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杆斜拉线“霸道”,勒伤骑车人
周边没有提醒牌,线杆上没产权单位,该谁负责?
2016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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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路伟 实习生 肖璠) 1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岱岳区的刘先生骑电动车去上班,当他走到开元路岱岳区实验中学南侧时被一根铁绳子刮倒。目前,他在医院急诊科住院。刘先生认为这条铁绳凭空出现在道路上非常不安全,他也想知道到底谁该为自己的伤负责。
  1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刘先生像往常一样出门上夜班,但是当他骑电动车走到开元路岱岳区实验中学南侧的路上时却不幸遭遇不测。2日上午,记者在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病房见到了刘先生,他颈椎扭伤,需要戴着颈托,右眼位置还有明显的血迹,左侧膝盖变肿,“左腿都不敢动,一动就疼。”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当时的经过。
  “当时我骑着电动车,突然被一条铁绳子刮到右脸,我也倒下了。”刘先生说,虽然有路灯,但是灯光比较昏暗,铁绳子又细,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被绊倒后,刘先生说他就懵了,过了一会稍微清醒后他拨打了120求助。经过检查,发现刘先生的骨头没有大碍,但需要留院观察。
  2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看到在这条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界处有一根线杆,一条铁制斜拉线从线杆中段固定在人行道上,线杆上也没有标明产权单位。在铁绳两侧并没有提醒标志,由于靠近人行道处高度不高,行人很容易被刮到。前方还有一个白色铁箱子,也是交通隐患。
  刘先生认为,这条绳子出现在道路上非常不合理也非常危险。“这件事发生后,我也想知道到底该谁来负责,但却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刘先生很郁闷。
  蓝天律师事务所梁永斌律师介绍,从法律角度来讲,这跟铁绳的施工者如果没有设立明显标志,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如果施工者找不到的话,线路的所有人应该为这件事负责,如果线路的所有人不明,那就应该找道路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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