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张磊) 2015年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有序退出。12日,记者从德州市安监局获悉,截至9月6日,德州市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退出工作,比全省要求的时限提前四个月完成。
据了解,德州市共有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占全省总数量的三分之一,主要分布在德城、庆云、夏津等地。企业数量最多,退出工作压力较大。为了保证按时完成上级任务要求,德州市政府在省政府对退出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的基础上,按照“早停多奖、晚停少奖”的原则,筹措300余万资金对退出企业进行奖励。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