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诈”新骗术!
忽悠老人“理财”,骗走百万房产
2016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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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的刘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人头疼的事儿,老母亲听信朋友介绍,将房产“抵押”给了一家公司,又将抵押款交给别人理财。老母亲原本想理财结束拿回本息,再拿本金赎回房本。没想到,不但理财的人一个子儿不给,抵押出去的房子也被过了户。如今,买了这处房子的人催老人搬家,甚至把家具搬了出去,刚得知消息的刘先生心急如焚!
  说好的本息要不回来
房子还被过了户

  刘先生的母亲住在北京丰台区一小区。前些日子,经朋友介绍,老人动了理财的念头。老人需将房产抵押给一家公司,抵押的过程会进行公证。由此,老人将得到150万元抵押款。再把这笔钱转交给一个负责理财的人,为期三个月的理财结束后,老人就可连本带息拿回来,其中利息就有近20万元。接下来,老人便可用本金赎回房本。
  如此估算,老人不但没损失,还能拿到近20万元利息。老人觉得划算,就把房产进行了抵押,但是没跟家人说这件事。
  然而,当老人将150万元房屋抵押款交给负责理财的人之后,说好的每月利息一分没有,本金也拿不回来了。而抵押出去的房子也因还不上钱,被抵押的公司过了户。这几天,突然有人来到家里,不但将屋里的家具搬了出去,还要老人搬走。
  在这件事中,老人觉得抵押出去的房产本不可能过户,也没想过要卖房子。可是,刘先生一看,那份进行过公证的合同却与老人所说的“抵押合同”大相径庭。整个合同根本没提到抵押,而是一份彻头彻尾的委托合同。通过这份合同,老人已经将房产的管理、过户、法务等一切权利都委托给那家公司。而合同落款却不见公司名字,甲方是一个姓龙的人。
  目前,负责理财的人态度很客气,但就说拿不出钱。抵押了老人房产证的公司,已联系不上。律师说,即便是委托售房,按照相关条例,还必须老人的配偶同意且签署相关文件,但刘先生的父亲此前毫不知情。鉴于此事疑点众多,律师建议刘先生立即报案,追回损失。
合同往往做过公证
房子被“霸占”难要回

  刘先生的母亲并不是唯一遭此骗局的老人。近年来,类似《几句话骗走一套房 老年人成诈骗重灾区》《抵押贷款公证藏委托售房条款 房子被卖房主竟不知情》的新闻并不少见。
  总结这些事例,基本上都是同样的诈骗模式:“理财中介”以高额回报引诱老人抵押房产投资(“理财产品”等),忽悠老人签订“抵押合同”(实际则为“委托处理房屋”合同);再忽悠老人把抵押房屋所贷的款项交给“理财中介”进行投资以取得所谓“收益”。实际上,老人不仅得不到“收益”,本金也拿不回来。而老人的房产也被悄然过户走。受害老人变得一无所有。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步便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偷梁换柱。
  老人的家人直到家里来了人强行搬走家具,才发现问题。有律师分析,到了这一步,连立案都困难。因为老人和骗子公司签订了完整的委托协议。按常识,被骗所签订的合同不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应是无效的。问题在于,在类似的事件中,委托合同基本都进行过公证。这就棘手了,如何证明老人是被骗签订的呢?且其中不仅牵扯骗子一方,使案情更加复杂。
警惕“以房养老”
被忽悠成“养老房诈”

  2014年,保监会提出一份名为《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以房养老”指的是老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老人提供每月的生活费、护理费等,等到老人逝世后,抵押的房产由保险公司来处置。这个政策试点了两年,应者寥寥,不过78名老人参加。保险公司对此也非常谨慎,设置的条件也很苛刻。
  然而,这个概念却被很多理财公司、贷款公司玩得风生水起。他们利用老人房产项目融资,最后资金链断裂了,老人们的房产却成为“陪葬品”。
  对于涉及房产以及大规模的金额流动的事情,老人们一定要和家人沟通,并交给正规的专业人士,谨防被骗。
  据北京晚报、北京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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