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张晓鹏) 二十多年没见面的老同学聚餐,大货司机喝得忘了形。到了第二天早上八点,他开车上高速时,体内的酒精含量还超过酒驾标准三倍多。17日,青岛曝光今年第32批共52名酒司机,也是青岛交警首次曝光高速酒驾。
10月17日,青岛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32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这52人中,不少是是近期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查获的部分酒司机,也是青岛交警首次对高速酒驾进行曝光。
在曝光的高速酒驾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大货司机刘某和实习司机代某。7月19日早上8点,青岛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威青高速灵山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河北牌照的大货司机满身酒气。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6mg/100ml,超过酒驾标准的3倍多。“这种大型货车驾驶员酒驾上高速,极易发生惨烈的道路交通事故,是赤裸裸地蔑视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执勤交警介绍,经询问,刘某驾车来到青岛,联系上了几个二十多年没见面的老同学聚餐,刘某一高兴酒量没控制住,喝了半斤白酒、四瓶啤酒,19日早晨以为酒劲消了,便开车返回河北。最终,刘某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机动车被依法扣留。
实习司机代某于8月15日下午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费站被查获,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查,代某今年4月底刚考出驾照。事发当天中午,他和朋友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想到上高速回家更快更方便,结果被查。代某被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因实习期被记满12分,代某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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