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百分制,减负的表面文章
2016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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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丙奇

  10月23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改进教育质量和人才评价机制,坚决纠正以分数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倾向,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评定百分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此前,在今年新学年开学前,上海宣布9月起将全面推行小学“等第制”评价,淡化具体分数。上海所有小学生将收到各学科分项A、B、C、D或“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的等第制评价和评语。河南取消百分制,应与上海小学的等第制评价一样,而且,还延伸到初中。《方案》中写的是逐步取消,因此具体怎么推进,还需要观察。
  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第制评价,无疑是想把学生从“每分必究”中解放出来,不要从小就做分数的“奴隶”,学生的成绩在某一范围都可得A,而不是第一名、最高分只有一个,但问题在于,这一评价体系与当前的中高考升学评价、选拔制度还不接轨。要把学生真正从分数中解放出来,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唯分数论”的升学评价制度。
  事实上,在小学推行“等第制”评价,我国已有多地进行改革尝试,但改革尝试的效果并不理想。有的是推行一两年后,由于学校、家长反对而推行不下去,据报道,对于“等第制”评价,上海家长就颇焦虑;有的则名存实亡,学校有学生两个成绩本,一个“等第评价”对上级部门,一个“分数评价”给学生家长,不但有分数,还有排名;还有的则以社会评价“倒逼”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学校进行等第评价后,家长了解学生具体成绩水平的心情依旧强烈,一些社会培训机构迎合家长的需要,推出统一测试并排名,于是校内等第制评价的作用被消解,就如减负成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结果学生整体负担更重一样。
  单从等第制评价看,这当然是改革,可把等第制置于整个基础教育的大环境中,就会发现,这是受制于升学评价制度的局部改革。当升学评价制度强调每分必究、分分计较时(高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甚至在总分相同时还要比较单科分数高低,以排出考生的名次),要求学校教育淡化分数,可能吗?我国已经启动中高考改革,但是改革还主要聚焦在科目调整,高考实行3+3科目组合,中考变为4+X,但最终还是按总分高低进行录取。
  真正的改革,必须是突破关键点的改革,学生评价的关键改革,必须是招考分离,落实学校自主招生权,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只要把所有高校集中在一起,按同一个标准对学生排队,高校再根据学生在队列中的位次结合志愿进行录取,就不可能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就是实行等第制,也会是变异的等第制,诸如把A、B、C、D细分为A+、A、A-等,再对A+、A赋分,再计算总分,说白了,这就是换汤不换药的折腾。浙江新高考给选考科目计等级,就分为21等,在高考录取时,折合为分数,每一等相差3分。
  升学评价制度不变,却在这一制度框架下,要求学校进行教学改革、评价改革,这样的“改革”,已经被反复证明不可能有多大效果,可地方教育部门对这类改革总是乐此不疲,原因在于推进升学评价制度改革,是调整权力和利益结构,要求政府部门放权给学校自主招生、自主办学,也扩大学生选择权。而升学评价制度不变,发文要求学校改变评定学生成绩的方式,是行政部门的“举手之劳”,行政部门可以轻松地发出文件,而且,还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威,借助对新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行政力量更加强大。
  哪有靠发行政命令,就能轻松推进的改革?但遗憾的是,我国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学业负担,都是通过发布行政命令的方式,要么禁止学校补课,要么禁止学校排名,要么禁止小学低年级考试,要么禁止给小学生布置家庭作业,而不见下放行政权力的动真格改革行动。于是,所有轰轰烈烈的“改革”,都变为一地鸡毛,在减负令下,学生的负担更加沉重,在淡化分数的素质教育中,每分必争越演越烈。这必须引起重视与反思。(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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