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捂盘惜售?查!
近期菏泽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重点查处8种行为
2016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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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1月20日讯(记者 赵念东) 18日上午,菏泽市物价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提醒会在市物价局召开,5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参加。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从11月10日至12月10日,市物价局将对全市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8种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据菏泽市物价局副局长周俊华介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市物价局将从11月10日至12月10日对全市以及各县区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
  周俊华称,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查处8类行为: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末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由市物价局统一组织,以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配合、各县区要在全面检查在售楼盘的基础上,抽查不少于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检查结果由市物价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不法经营者,将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周俊华说,情节严重的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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