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王钦杰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7年1月1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7年0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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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7年1月15日表决通过,决定:
  王钦杰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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