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别只想着罚款
2017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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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勇

  12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混投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3000元;个人乱丢垃圾最高可罚200元。
  垃圾分类,包括广州在内的很多城市已经推行了十几年了,也出台了管理规定。但成效一直很不理想,人们仍然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要顺利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配套罚款机制必不可少,罚款机制可以倒逼企业和个人遵守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和知识。但是,不能只想着靠罚款。
  各大城市推行垃圾分类不理想,归根结底并不是缺乏罚款机制,而是垃圾分类的细节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导致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依然缺乏科学、足够的了解。从目前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来看,仅仅是在大街小巷、社区配置了分类垃圾桶,但很多分类垃圾桶设置本身并不科学,只是设置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两种。最关键的是,很多居民根本不了解哪些垃圾属于可回收垃圾,哪些垃圾属于不可回收垃圾,哪些垃圾是有毒垃圾,面对分类垃圾桶,也不知道手中的垃圾究竟扔到哪个垃圾桶之中。
  推进分类垃圾,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走进市民中间,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只有市民知道如何垃圾分类,才能准确分类垃圾。否则,一切都免谈,再好的垃圾分类制度设计都终将是镜中花水中月。其次,垃圾分类是一个大系统,政府要确保做好属于公共部门那一块的工作,不能是居民做到了垃圾分类,而运输和处理环节没遵循垃圾分类原则。再者,垃圾分类,除了处罚机制配套之外,还应出台奖励机制,激励市民准确分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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