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直接寄回户籍地
2017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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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开始,济宁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将直接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接收管理,济宁市人社局不再作为毕业生档案的中转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毕业生户籍或生源所属地接收本辖区毕业生档案,户籍地与生源地不一致的,由当前户籍地接收。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范围是,济宁户籍(生源),且报到证派至“济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档案。其中,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由户籍(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且报到证已派至具体接收单位的,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为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接收管理。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毕业生档案暂由嘉祥县人社局接收管理。
  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7、8月份是档案集中寄送时间,届时如果毕业生档案仍然被寄到市人社局,市局依然会转至各县市区服务机构,毕业生不用担心。”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科科长辛勇介绍,根据规定,各县市区接收毕业生档案应通过专人送达、机要交通、毕业生专用邮政EMS标准快递等三种渠道进行,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或商业快递档案。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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