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崔向前 杨臻) 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近期查处了2起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所属运输企业开出万元罚单,下发整改通知书。
3月21日,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检查中,发现綦某驾驶的载有第三类危险品丁酮的鲁UB3651和刘某驾驶的载有第八类风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的鲁BX6959重型半挂牵引车均无押运员,民警遂对两车依法查扣。3月30日,根据规定,鲁BX6959所属企业青岛某吉韩物流有限公司和鲁UB3651所属青岛某联运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规定,危化品运输车由于运载货物的特殊性,都需要配备取得资质的押运人员,据调查,上述两家企业虽然按规定配备了危化品运输车押运员,但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漏洞,经常出现押运员脱岗现象。4月10日,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对上述两家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及安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对全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及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全面开展大检查,坚决杜绝违法运输危化品情况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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