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参保,后开工
牡丹区“划计舟同”舟同雨风人工筑建与府政让
2017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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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4月17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梁涛) 17日,齐鲁晚报记者从牡丹区人社局获悉,牡丹区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同舟计划”保障建筑工人权益,目前,已按项目参保36个,参保人数8569人,缴纳工伤保险费696万元,参保率达到100%,实现了先参保、后开工的良好局面。
  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出现工伤事故,多数没有按国家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认定和赔付,造成上访、仲裁和诉讼,影响了社会稳定。
  牡丹区明确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牡丹区所有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首先要提供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在推进“同舟计划”工作中,人社部门负责政策宣传、问题解释和保费的确定与征缴;住建部门负责按项目参保的把关和检验,对不开具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安检部门按照综合监管职责要求,开展相关督导工作,积极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区总工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建筑企业职工纳入工会组织,更好地为工伤职工维权。
  同时,在办理“同舟计划”业务时,开辟了按项目参保绿色快捷通道。向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发放宣传材料,包括“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建筑职工权益”明白纸、《工伤保险政策法规选编》工具书和“牡丹区按项目参保一次性告知书”等法律法规。
  此外,针对按项目参保的建筑单位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实际,人社部门要求参保单位及时发送参保电子信息,按照动态实名制管理的要求,与参保单位建立了电子信息平台,设立了专用的“工伤同舟计划”邮箱,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增减员信息,并及时导入核心三版信息系统,不需报送纸质材料,减轻了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方便了单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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