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张峰 丁辉 通讯员 穆玉东) 扶贫工作是滨州市的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位列十大民生实事之首,今年也是滨州市承诺提前三年实现脱贫的收官之年。扶贫款的使用事关重大,直接关系到脱贫任务能否顺利实现。为加快推进“六型”检察院建设,突出“服务型”检察院建设特色,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温店检察室和商店检察室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惠农扶贫资金流动和政策落实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通过前期摸底情况来看,三个乡镇(商店镇、河流镇、水落坡镇)扶贫款管理很到位。”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商店检察室负责人宋建波说。3月27日开始,宋建波带领同事们进村入户,现场办公,将数据录入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在最短时间内对三个乡镇的贫困户进行了摸底调查。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下设派驻温店镇和商店镇两个派驻检察室,分别负责温店镇、流坡坞镇、洋湖乡和商店镇、水落坡镇、河流镇,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等八项工作。
如果只是将扶贫款分发,人均不足1400元,对生活改善微乎其微,且不可持续,扶贫对象很可能再次陷入贫困。为此,党委政府按照国家政策将扶贫款集中起来,交给信誉和运营良好的企业托管,扶贫对象可年年享受分红,有效防止扶贫后返贫现象的发生。但是,资金放在企业是否安全,企业是否按时分红,也是一个顾虑。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商店镇检察室采取检查企业台账、入户走访等形式,对企业托管本金和分红开展风险排查,进行全面的检察监督。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温店检察室对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链流动、后期经济效益审计等流程加强监督,采取实地查看,个别走访等形式,对每项资金的每个环节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排查,做到扶贫项目各环节有参加、关键事项有备案,切实保证扶贫资金发放足额及时化,资金使用项目科学化,后期经济效益保障化。截至目前,派驻温店检察室与辖区乡镇扶贫办公室共开展联席会议9次,核查各类账目9次,实地查看扶贫项目17次,未发现违法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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