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型政商关系,企业家也有责任
2017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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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保平

  日前,马云在中国绿公司年会上呼吁打造新型政商关系,他认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亲亲热热、清清白白,他为此提出四不: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企业家要做经济发展中的科学家。日前,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马云针对新型政商关系又提出:和政府相爱,但不要结婚。
  无论世界上哪一国,企业家都需要处理好政商关系,在中国尤其如此。改革开放后,虽然一再理顺和规范政府的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但在GDP为导向的考核压力下,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仍然是十分明显的,这也使得官员与企业家走得特别近。
  一些地方将企业家奉为座上宾,招商引资,批地办厂,扫清障碍,样样为企业家开绿灯,赋特权,甚至越法办事,破坏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市场规则。这样虽然可得一时之经济发展,但对社会肌体的伤害难以估量,其结果是经济发展了,却埋下了诸多矛盾,群众仍然怨声载道。更有一些企业家为了拿到政府和官员手里的优质资源、独特资源,不惜以“旋转门”、“占干股”、“任独董”等违法方式行贿官员,换取“特殊照顾”,将清清白白的政商关系搞得浑浊不堪。
  建立亲亲热热、清清白白的新型政商关系并非马云的发明,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第一次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事实上,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不断修正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也不断地完善健康的政商关系。这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就是不断地摆正政商关系,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的过程,实现权力的归权力,市场的归市场,还权力以清廉,还市场以秩序。重构政商关系,凡是在权力与市场、政与商边界模糊的地方,都应该来一次彻底的清理,只有将这些边界理清了,不让两者随意越界,才有清爽的权力和清爽的市场。
  马云所言所行,实是站在企业家的角度和立场呼应中央要求。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固然是政府的责任,官员要恪守不搞权钱交易,最大限度发挥企业的创造性、能动性,政府要为发展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建立新型政商关系也是企业家的责任,每个企业家都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与政府官员“亲”上加“清”,守法本分做企业,坚持企业家精神做事业,就为企业基业长青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也实实在在地净化着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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