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发改委、工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完善地方涉盐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
要加快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中与盐改方案精神不符的条款,6月30日前要完成清理工作。有关部门在相关涉盐法规完成修订前,不得拒不落实盐改方案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
省、市、县三级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机构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2017年年底前要实现政企(事企)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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