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电信诈骗冻结款直接返还
一市民掉进“领导来电”诈骗陷阱,如今领回万元现金
2017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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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从民警手里接过被骗的钱。 本报记者 尉伟 摄
     本报5月3日讯(记者 尉伟) 电信诈骗案中,骗子转移、接收赃款使用的都是他人账户,取出赃款需要账户真实开户人的配合,实际操作费时费力。5月3日,齐鲁晚报记者从历下公安龙洞派出所获悉,经过警方、银行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曾于2015年9月遭遇电信诈骗的李先生从民警手里领回了被骗的一万元钱。据了解,李先生是省城首位通过银行冻结账户直接发还被害人的新型电信诈骗受害者。
  据民警介绍,2015年9月22日,历下公安龙洞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求助,自己被人骗走了一万元钱。李先生系省城一单位的工作人员,当天正在进行公务会议,突然接到新任领导王明(化名)的电话。“王明说自己在外面办事,忘拿钱包了,让我尽快转给他一万元钱。”
  李先生当时也没仔细甄别电话那头是否是王明,直到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所说的账户转账一万元后,才感觉异常:“我又向领导落实,才知根本没有借钱一事,系有人假冒。”
  龙洞派出所立即针对此案展开调查。通过查询发现,李先生被骗的一万元钱在短短1小时内就从王某的建行账户内转至杨某的招行账户内。由于杨某的开户地远在湖南,民警在银行部门的协助下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避免了资金被进一步转移。
  “以往如果要取出这些钱,我们需要拿着相关手续先找到账户所有人,然后一起到开户行办理。”民警韩雨介绍,由于涉案账户多是骗子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的身份证办理的,开户人远在外省,不仅找起来费时费力,其是否配合有时也是个未知数。“有时候案子破了,嫌犯也落网了,可账户里的赃款却由于无法找到开户人而难以取出。”
  针对此种情况,2016年银监会与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对于确定为电信诈骗案件并冻结的资金,公安机关和银行联手查清资金流向后,应及时通知被害人,并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将所涉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
  近日,李先生从民警手里领回了被骗的一万元钱,成为新规出台后省城首个获益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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