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原区长李洪海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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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日讯(记者 马云云) 3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济南市天桥区政府原区长李洪海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
  根据通报,天桥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洪海(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据公开简历,李洪海主要在历下区、济南市建委、天桥区任职。
  据济南市纪委3月16日通报,济南市纪委对李洪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洪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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