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讯(记者 王琳)7月11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相关领导介绍《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先行试点、全面推开、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先行试点阶段选择1至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用2个月左右时间,在政策制定、机制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先行先试。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人员选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定,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部门(含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担任。
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选聘,工作职责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月至少参与信访接访、听证1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据市司法局相关领导介绍,目前,全市有律师160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96名、司法所工作人员458名,共计2000余人。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合理配置,积极引导法律资源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合理流动,欠发达地区还可以采取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办法,所以说,通过对法律顾问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加强业务培训、细化操作规范、建立统计制度和加强考核评估等。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要担任“四员”的角色。一是担任咨询员,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如协助起草、审核、修订社区自治组织章程、社区居民公约,为村(社区)内的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等。二是担任代理员,代理村(社区)和群众法律事务,帮助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担任宣传员,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向居民传送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四是担任调解员,根据社区调委会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调解书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并对调委会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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