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11日讯(记者 王尚磊) 11日,记者从聊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7年第1期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公示。抽检结果显示,共有12批次问题食品被曝光,共涉及11家单位,其中包括市区的牛车水、大山坳和老家聚三家餐饮单位。
记者注意到,被曝光的问题食品与市民餐桌密切相关,包括粉皮、粉条、鸡蛋、生抽、海鲜等日常食品,源头多为市民及餐饮单位经常光顾的海鲜水产批发市场。其中,由东昌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的4批次问题食品便来自市区3家餐厅,分别是牛车水、大山坳和老家聚。
12批次不合格食品来自聊城市东昌府区牛车水大酒店、聊城市东昌府区老家聚饭店、聊城市大山坳餐饮公司振兴路分店、东阿县新城泰隆海鲜饺子城、东阿县人民医院、东阿县新城金鹊商务宾馆、莘县乐城小海鲜馆、冠县梁氏餐饮有限公司、山东清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冠县神圣山羊餐厅、冠县县委招待所。样品分别为:粉皮、中华鲟、粉皮、江团鱼、鲟、鲜味生抽、鸡蛋、粉皮、生黄花鱼、中华鲟、韭菜、粉皮。不合格项分别为铝的残留量、恩诺沙星+环丙沙星、铝的残留量、孔雀石绿(含隐色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氟苯尼考、铝的残留量、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腐霉利和铝的残留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聊城食药部门对相关涉事单位进行了处罚,没收非法所得,罚款从5000元至15000元数额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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