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啦
每人每年180元,可享全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2017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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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8月27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张磊) 9月起至12月底,全市城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2018年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每人每年缴费180元,享受明年全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高等院校学生、市属以上中专和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录入信息、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017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可持新生儿入户手续或出生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直接拨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扶贫对象也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分娩医疗待遇和意外伤害医疗待遇等。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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