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就该率先使用新能源车
2017年1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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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涤明

  27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政府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建议公务用车和行业用车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省人大法制委采纳了这一意见,规定:公务用车和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卫、邮政、快递等行业用车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
  早在2009年,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就已提出明确的意见: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2013年7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则明确要求,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
  但直到今天,各地公务车中还是很难看到新能源车。公开的报道中,将公务车率先使用新能源车列入地方立法的,河南省似乎是第一个。之前还有一些省份在地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写入了“率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内容,虽说规划的力度不及地方立法,但毕竟是有了动静,但之后公众并未看到具体落实的报道。不难看出,公务用车率先选择新能源车,落实起来似乎不是很顺畅。
  要求公务用车率先选用新能源车,有很多理由,比如环保、降低公务成本、支持新能源产业、提高公务用车国产化数量。政府部门在使用新能源车的问题上并不积极,其原因也不难猜测,以某些传统观念而言,这种车在档次、舒适性方面可能会让官员们感到不适;一些技术性能比如续航里程、充电时间等方面,也会被认为不如传统的燃油车感觉方便。但渐行渐近的新能源时代,要求国人必须改变使用习惯、转变一些观念,只有大家都来推动,新能源车才可能越来越完美,新能源时代也会早日到来。这方面,政府应该发挥表率作用,而不是仅以官员讲话、口号上的支持,动员民众购买新能源车,而官员们都对它“敬而远之”。普及新能源车,目前最大问题之一是充电桩不足,恐怕只有政府部门中新能源车多起来,官员们才有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吧。如此说来,地方立法规定公务用车率先使用新能源车,大有必要。
  2013年美国加州州长杰里·布朗访问中国时,曾乘坐比亚迪纯电动汽车由广州抵达深圳。由于对中国新能源车的认可,加州政府指定其作为访问深圳的交通用车。美国地方官员青睐中国新能源车并表示回去推广,以此旁证新能源车的优势,并非崇洋媚外,而是提醒我们的地方官员:避免出现“墙里开花墙外香”的局面,将来国外公务车中有很多中国新能源车,而我们的官员还在嫌它不够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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