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对老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无疑最受关注。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征收水资源税不会影响城镇公共供水价格。目前,水资源费是城镇公共供水终端水价的组成部分,实行水资源费改税后,征收方式和税额标准基本延续现行规定,不会影响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用水价格。以北京市民家中的自来水缴费单为例,居民水价由基本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块费用构成,改革后水价标准不变,但缴费单上列示的水资源费名目将不再出现。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采取差别征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用水需要。”王建凡介绍,费改税后,试点省份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至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至4元,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其中,缺水严重的北京市,地表水和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每立方米分别为1.6元和4元,为9省区市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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