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通报2017年第四批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234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7.44%
2018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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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莫言) 16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烟台市质监局通报2017年第四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234家企业的234个批次产品,被抽查企业及批次合格率均为97.44%。
  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11—12月,烟台市质监局对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制造6个大类、11个小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234家企业的234个批次产品,被抽查企业及批次合格率均为97.44%。
  在本次抽查的6个大类、11个小类的产品中共发现6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其中:配装眼镜4个批次,制动盘2个批次。
  主要产品的不合格原因分析如下:“配装眼镜”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上述项目出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企业质量意识不强,缺乏必备的质保手段;对加工工艺控制不严,在加工过程中工艺参数、模具尺寸调整不合适;加工人员技术能力不足。
  “刹车盘”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中心孔尺寸偏差”和“安装孔位置度”。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质量意识淡薄,质量控制不严格。
  对于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烟台市质监局已责成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开展责令整改,督促企业采取整改措施以及复查检验等手段进行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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