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烟台机场口岸截获禁止进境物600余批次
烟台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一定避免携带禁止进境物
2018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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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张军伟 解秋艳) 16日,记者从烟台检验检疫局了解到,2017年,烟台机场口岸共截获禁止携带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600余批次,随着春节临近,烟台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携带禁止携带邮寄物品进境。
  据烟台检验检疫局统计,2017年,烟台机场口岸共截获禁止携带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600余批次,主要包括动物产品类;植物产品类;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特殊物品类等三大类物品。这些动植物产品存在传播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的风险。对于截获的禁止携带入境物品,检验检疫人员均依法实施了退运和销毁处理。
  春节临近,出国旅游及海外华人归国热潮将至。根据中国传统习俗,回国时往往会给国内的亲朋好友带些国外特产或者礼品。在此,烟台检验检疫部门提示,进出国门时一定注意,有些物品是不允许携带入境的。
  据了解,为保护国家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安全,保护国门生态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禁止携带或邮寄活动物、生熟肉类、水产品、奶制品等动物产品类;新鲜蔬菜、水果、种子苗木等植物产品类;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特殊物品类三大类物品入境。
  据烟台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禁止携带或邮寄动植物产品入境是国际通行做法,各国对此都有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去年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标准规定,“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物品”,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将予以立案追溯。这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扩大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适用范围后,对涉嫌该罪应予立案追诉情形的首次明确和具体细化。
  烟台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进出国门一定避免携带禁止进境动植物产品,以免被截留,给个人造成损失甚至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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