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社会新阶层”
2018年0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陈玮      
 
  在省政协十二届委员名单中,记者梳理发现,很多委员是社会新阶层人士,比如私营企业家、个体户等。其中不少委员有“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社会新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社会组织联合会”的社会职务。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省社会新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韩萌委员也有同样的感受,这届政协委员新阶层人士不少。
  按照2015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组成,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
  在韩萌看来,“新的社会阶层”这几年成了“热词”,意味着这部分人群的作用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对于新阶层人士越来越多地加入到政协委员的群体中来,韩萌认为,这是由这个群体的特征决定的。“新的社会阶层产生在新经济组织、新的社会组织中,涉及的范围很广,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大多在体制外,职业和身份的不确定性要比一般阶层大。”韩萌表示,目前,新阶层人士也在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以省社会新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例,他们主动参与科技扶贫、法律扶贫、医疗扶贫等工作,了解到科技成果转化难的情况,与其他组织合作一起让专家与企业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落地。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