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化楼镇>>
村里成立“合作社”农民成了“大股东”
2018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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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4日讯 近日,笔者在乐陵市化楼镇后魏村看到这样一种“怪”现象:其他村的村民都在抢收抢种,忙的不亦乐乎,后魏村的村民却在喝茶、聊天、下棋,悠闲自在。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该村党支部成立了“合作社”,全村270亩地全部流转给了合作社。土地流转后,耕地变成了“股权”,农民变成了“股东”,不用辛苦施肥收割,等着年底分红即可。“自从我们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村的土地全都流转给了合作社,我们也像城里的上班族了,有空就去合作社打工。种收全不用我们管,就等着年底分红了,”后魏村村民崔秀峰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乐陵市化楼镇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通过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的形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农业水肥一体化经营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益探索,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形式,通过成立合作社、土地入股分红,既提升了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又增加了群众收入,实现了双赢。”后魏村党支部书记郭仁强如是说。
  截至目前,后魏村共流转土地270亩,通过股份分红,人均增收4000余元。
   (孙善龙 马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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