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开始,道路整治动真格了!
将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尤其是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
2018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向市民进行宣传。 本报记者 李云云 摄
     本报7月4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刘志海) 为加强全县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今年,商河县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整治力度,规范车辆停车秩序,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在前期宣传发动基础上,自7月8日起,各执法小组将开始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突出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法,并进行相关的处罚和拘留。
  近日,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巡逻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联合组成六个执法工作组,开始上路宣传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政策,规劝无证驾驶员不准上路。
  6月30日上午,在商中路和青年路的十字交叉路口处,记者看到执法工作组工作人员正在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单,宣传无证驾驶三四轮电动车的危害和即将受到的严格处罚。“你这样随意变线太危险了,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任,之后一定要注意,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人员对违规市民说道。
  目前,商河县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进入静态路面整治阶段,即规劝宣传教育阶段。要求驾驶人静态停车时,在可视范围内规范有序,机动车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在向过往电动车驾驶人发放宣传单、签订保证书的同时,各工作小组还向临街商户发放门前四包明白纸,要求各沿街商铺实行门前四包,彻底清除“伸舌头”经营摊位。
  其中,在“门前四包”中,明确提出沿街商户要包停车秩序、店外经营、卫生清洁和门前整洁。“作为商家,门前的空当是‘责任田’,要严格要求自己和商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
  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规劝宣传教育阶段后,自7月8日起,交警大队将开始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其中电动三四轮车违法,首次查处对驾驶员警告、登记,对车辆进行标记;再次查处时,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罚款200元,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罚款1000元,同时可以并处拘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