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最新创业贷款政策
个人最高可贷10万,小微企业可贷300万
2018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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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4日讯(记者 蔚晓贤)4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公布最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为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个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
  小微企业为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为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个人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
  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个人(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推荐手续。为方便各类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也可直接到合作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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