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票乘不上车”的背后是规则失守
2018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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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10月7日凌晨,山东菏泽站约五十名旅客被告知无法上车。有旅客质疑,买到票为何不让上车,无票旅客为何不请下车,对此,济南铁路客服中心回应,很多旅客买短途票,到站不下车,考虑到旅客出行实际情况,只能采取限制乘车的措施。
  诚然,10月7日是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旅游、探亲和返校学生三大客流交织,“客流量比较大”,可能会令铁路部门措手不及,但这并不应成为自我开脱的理由。既然菏泽火车站已经卖出了票,那些购票的旅客就有权利乘坐这趟列车。但到最后,这些旅客竟然想上去站着都不能,那购买火车票还有什么意义?
  “旅客滞留”事件虽然涉及人数不多,但折射出来的却是相关各方对规则的不尊重。无票旅客畅行无阻,有票旅客被拒车外,其实已然成为一起“集体霸座”事件。
  由此首先暴露的是铁路部门对规则的不重视。前些日轮番上映的“霸座事件”给大家普及了一个常识:车票即合同。旅客购买车票后,铁路部门则应该按照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地提供约定的交通服务。但从这件事情上来看,铁路部门在合同履行方面显然存在着违约的行为。不仅如此,事后铁路部门也没有对合规乘客造成事实上的权益侵害进行赔偿,对规则的漠视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那些只买了短途票的旅客,车到站不下车导致有票旅客无法乘车,显然也是一种对规则的漠视。如果购买短途票只是一种权宜之计,那么,上车后就应该立即办理补票手续。一直拖延至到站还没履行完必要的补票手续,且一脸无辜拒不下车。这种行为无异于之前很多人声讨的“霸座”。
  如果任由此类行为“任性”下去,那中途车站候车的旅客怎么办?买了火车票也上不了车,谁还再提前购买预售车票,谁还愿意按照正常的规则乘车?规则被破坏后,随之出现的“破窗效应”更值得警惕。
  有鉴于此,铁路部门不能无视自身应有的公共属性,应对公共服务多一些责任担当,以更大的诚意、更细腻的服务回应广大旅客不断增长的出行需求。当务之急在于,通过对“超载事故”的认真研判,尽快完善补票机制,并敢于对不守规则的旅客“强硬”起来。比如,明确旅客必须主动、及时提出补票请求的原则,到站或超站的补票行为均视为逃票,给予加收票款或列入黑名单的处罚——让不守规矩的乘客切实付出代价,这也是对遵守规则的乘客最好的保护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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