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女士说,污水倒灌两年,家里墙皮泡坏了,光长蘑菇。
日前,青岛“壹粉61637426”王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她2000年购买了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4号一处房子,最近两年因房屋外公共部分污水管渗漏,导致她家经常被淹,她想使用维修资金修房子,两年来在各部门奔波,却迟迟未申请下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
污水管破损往家里渗水
“我家房子因为整座楼污水管损坏,经常被污水倒灌,都没法住了,想申请使用公共基金维修,结果却到处碰钉子。”青岛“壹粉”王女士反映,她2000年买了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4号一处房子,虽然房子是半地下,却是有证的正规住房。
最近两年,房外污水管开始往她家渗水,墙皮发霉,每次疏通后就能好一阵。不过,从去年七八月开始,污水倒灌越来越频繁,最高时能达到20厘米,卧室里地板泡了,墙皮也发霉长了蘑菇,她找维修人士上门查看,发现是这座楼外侧的污水管破损。她找人准备自己修,却发现修不了,还需要邻居拆开家中的管道配合。
日前,在王女士指引下,记者来到位于广西路和浙江路的这处房屋,广西路上一处井盖便是王女士说的污水管所在处,与王女士的房子只差两米左右。王女士的房屋虽是负一层,但两个卧室却安了窗户,整个房间属于半地下。南向的主卧室内,地板因为泡水,全被撬起来晾在阳台上,两个卧室和客厅墙上严重发霉。“家里的水都是从那个污水管出来的,只要管道一堵,污水就会往我家墙体里灌。”王女士说,破的这是污水管,臭烘烘的不说,墙被泡后,就会长出蘑菇来。
申请维修资金卡了壳
虽然这是一处老楼,但维修基金每家都交过。王女士出示的“浙江路4号维修基金明细表”显示,这栋楼28户,共有维修基金46336.6元,她的这处房子交了1029元。“污水管破了,也不止淹了我们一家,隔壁也淹了,只不过隔壁早已无人居住。我咨询过主管部门,污水管破损符合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王女士说,从去年开始,她挨个部门申请维修基金,但进展不顺,房子就这样一直淹着。
既然是房屋公共部位破损,又符合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为什么申请不下来?王女士说,她先咨询了市南区房屋管理处,维修资金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使用方案;(二)使用方案应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三)物业服务企业将使用方案报区(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
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第(二)条。她按要求填写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呈批表》等材料,按要求在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太平路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征求意见公示,但先后两次公示都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今年3月25日公示一次,4月14日公示一次,第二次公示,我都找好了施工单位,对方也报出工程预算,一共11项工程收费是5090元。”王女士说,经过公示,只有两家房主签了字,但至少需要十六家业主签字才行。她分析原因,一个可能是一些房主将房子出租,联系不上,另一个原因或许管道只影响了她一家,别人不愿管这个麻烦。
应急程序也走不通
走正常渠道申请不行,王女士几乎要放弃,可她突然看到《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又重新燃起希望,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生排水管道堵塞、漏水影响正常使用紧急情况的,属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第二十七条则明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经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实并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备案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通知,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维修。
“应急使用规定里,不需要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我专门问了社区,社区说不知道,我又问市南区房屋管理处,得到明确答复,这个情况可以走应急渠道。”王女士说,但应急程序走起来又卡壳了。居委会说,他们不是主体,不能盖章,让街道办给盖章;街道办却说,需要市南区房屋管理处通知他们并出具证明,他们才能盖章;市南区房屋管理处称,他们没义务出任何证明,只负责审核材料。
“王女士的房屋属负一层,污水管道接头不好,造成渗漏,社区工作人员也到居民家里去了,不管正常程序还是应急程序,我们都咨询过房产处,都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城管科一位王姓负责人解释,具体情况需要问社区。
“居委会该走的程序都走了,前面的字也没签上,后来她又想走应急程序,走应急也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太平路社区韩姓负责人解释。
延伸调查
超百亿房屋“养老金”使用难 “须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成拦路虎,规则有望修改
“王女士的这处房子是房改房,按规定想用维修基金,就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楼上业主不同意签字。”市南区房屋管理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解释,王女士的房屋是否属应急程序范围他无法判定,需要街道办或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材料,他们负责审核。
据了解,王女士想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无异于第一个吃螃蟹,虽然《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方法,但自2012年出台至今,青岛市内没一例申请成功的。
数据显示,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总量可能超百亿,但整体使用率不超千分之二。今年以来,针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投诉超过1600件,多数都卡在“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硬性要求上。
对此,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注意到这一问题,年内青岛将重新修订《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最快有望年底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