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兆伟,身份证号码:371329198109161810,本机关受理你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临沭县玉山镇早科村东北岭上挖取页岩酥砂一案,我局已于2022年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138号,并于当日向你送达。你至今尚未履行该处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沭综执催字【2021】8138号)。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局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临沭县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