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李亚宁) 2013年12月4日,本报以《老太户口“80岁”女儿今年71》为题,报道了肥城石横一老人更换户口本时,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年龄少写10岁,家人多次找派出所更改没结果。1月13日,老人的儿子尹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说,收到了给母亲新办的身份证,相关补助也快发了。 13日上午,肥城石横的尹先生收到了一份快递,里面是快递来的一张身份证。“前段时间我带着我母亲到派出所照相,这张新身份证上的年龄才是准确年龄。”收到新身份证后,尹先生拿着看了又看。“原先孩子找过不少次,都没改成,这次终于改对了。”母亲潘金明笑着说。 据了解,潘金明老人出生于1923年7月,今年91岁。尹先生说,以前的户口本都是手写的,20多年前换新本时,工作人员填成了1933年,少写了10岁。他多次找派出所,希望把老人的年龄改过来,但派出所需要“旧户口原件”早就找不到了。 记者帮尹先生联系了当地派出所。负责户籍的民警说,根据泰安市公安局的要求,变更出生年月需原始户口本为证,由于潘金明老人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们可联系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民警说,他们通过尹先生提供的老村支书的证明、老人和孩子的身份证明等,向上级部门申请,批准更改。随后,尹先生把母亲带到派出所拍了身份证照片。“等了不长时间,总算把新身份证盼来了。”尹先生说。 据介绍,根据肥城老龄办出台的有关政策,凡具有肥城常住户口,年龄90周岁以上且无固定经济收入的老人,每人每年可享受720元的补贴。“年龄改对后,我又到民政部门留下了准确的信息。”尹先生说,民政部门和村里给老人的补助,很快也要发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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