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医院单据诈取赔偿款
2015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6月30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柳延芳) 一男子被人打伤后不是如实提供医疗单据,而是采取伪造医院的医疗单据,以获取更高的赔偿款。近日,莘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伪造证据的当事人做出了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决定。
  2014年5月16日,原告单某某到被告冯某某家实施入户电路末端保护器检查及统计时,陪同单某某工作的村干部去了其他村民家,单某某便独自前往。进入冯某某家后,单某某与冯某某因言语不合发生口角,冯某某上前用拳头将单某某的牙齿打掉三颗。单某某受伤后,住院治疗和后续治疗共花费20930.2元。为获取更高的赔偿金额,单某某起诉时,伪造了莘县中医院的医疗费单据一张。莘县法院查实后,依法对单某某伪造证据的行为予以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