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中心城区累计发放补贴762户
保障房公廉并轨正式实施
2015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 贺莹莹) 30日,记者在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日起,德州市保障房“公廉并轨”正式实施,“公廉并轨”,是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合二为一”并轨运行,实现统一建设、统一申请、统一分配,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公廉并轨”申请人群包括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城市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其中,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并在当地实际居住;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家庭人均财产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等条件,此次“公廉并轨”并轨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准入门槛明显降低。“原来的廉租房家庭年人均收入是1812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是2265元,并轨以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统一为2718,保障范围扩大了。”工作人员称,“公廉并轨”运行,保障面积与保障方式也实行并轨,公租房保障面积基本标准按申请家庭建筑面积计算,并轨后保障面积每类都将提高5平米。
  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中心城区累计发放补贴762户,发放资金156万余元。复核出不合格的保障户30余户。廉租房和公租房两类房源合并使用,市民在房源选择上有了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度。房源充足的前提下,也可确保收入较低的住房困难家庭及时、优先得到解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