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来日照不用申请签注了
今日起,持有效台胞证就可来往大陆
2015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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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艳             
  为进一步简化台湾同胞来往大陆出入境手续,从7月1日起,日照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同时,公安机关将在年内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实施电子台胞证。

  6月30日,记者从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了解到,日照市共有常住台商、台胞100余人,全市有台商投资企业四十余家。每年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来往日照市的台胞有1500余人。随着两岸交流日益密切,日照的台胞、台商人员往来每年也在持续增长。
  据出入境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自7月1日起,台湾同胞持有效的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出入境大陆,无需办理签注,极大地便利了台胞来大陆旅游、就业、就学、投资、探亲访友等活动。此外,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实施后,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胞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
  “取消台胞签注制度并不意味着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可以无限期居留。根据规定,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和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两类,所持证件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居留的,应当申请换发。”出入境管理局的人员告诉记者。
  取消台胞签注后,现有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总体不变。台胞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可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入境后需换发补发的,可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一般情况下,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台胞证申请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交通不便或者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等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台湾居民因探病、奔丧、诉讼、处理紧急商务等事由急于返回台湾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加急办理。一般情况下,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台胞证不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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