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检察机关公布举报电话
2015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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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 程凌润) 6月23日至6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了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记者从莱芜市检察院获悉,莱芜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举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等行为,目前莱芜市区两级检察院举报电话已经公布。
  近日,莱芜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信“莱芜检察”公布了市区两级检察院的举报电话。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是12309,莱芜市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电话是96699,莱城区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是6235000,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是3011685。
  据了解,公民可以来人举报,也可以打电话、写举报信或者网络举报,但不论采取何种形式举报,都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犯罪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举报人亦要负法律责任。举报人举报不实或错告,只要不是故意,而是因为对情况不十分了解或者认识上的误会,检察机关不会按诬告陷害罪处理。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查处案件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66条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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